近日,忻州市环保志愿者协会成功调解上社粮站与残疾人家庭赵建华因排水问题引发的房屋濒临倒塌纠纷,这起案例不仅为矛盾双方画上了圆满句号,更凸显了社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不可替代的独特价值当一个专业、中立的社会组织主动介入,以耐心沟通打破僵局,以务实方案化解分歧,其作用早已超越“为政府分忧”的范畴,成为激活社会治理末梢、提升治理效能的重要力量。
在基层治理的复杂图景中,类似排水纠纷、邻里矛盾的“小事”,往往因涉及多方利益、掺杂情感因素,成为政策执行中难以啃下的“硬骨头”政府部门虽有权威性,但在具体矛盾调解中,可能因程序规范、职责边界等因素,难以实现“柔性化解”;而矛盾双方若陷入对立情绪,更易让小问题演变成大冲突。
此时,社会组织的介入恰能填补这一空白——它们扎根基层、贴近群众,既熟悉当地社情民意,又具备灵活协调的优势忻州市环保志愿者协会的调解过程,正是通过与粮食局、街道办、村委等多方充分沟通,既尊重政策法规底线,又兼顾残疾人家庭的实际困难,最终找到各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这种“第三方”的中立性与专业性,正是化解矛盾的关键所在。
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视角看,社会组织的价值不止于“化解矛盾”,更在于构建多元共治的新格局报告明确提出“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这意味着治理主体不能仅靠政府“单打独斗”,而需要社会组织、企业、公众等多元力量协同发力。
在此次案例中,环保志愿者协会虽以“环保”为名,却主动承担起矛盾调解的责任,展现了社会组织“跨界”参与治理的可能性——它们可以凭借自身公信力,成为政府与群众之间的“连心桥”,将政策的“刚性”与民生的“柔性”有机结合,让治理更有温度、更接地气。
当然,社会组织有效参与治理,离不开自身能力的提升与外部环境的支持一方面,社会组织需强化专业素养,在法律框架内开展工作,以规范化、透明化的运作赢得信任;另一方面,政府也应进一步完善制度保障,为社会组织参与治理提供更多空间,比如通过购买服务、搭建平台等方式,引导其在社区服务、矛盾调解、公益帮扶等领域发挥更大作用。
唯有如此,才能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良性互动,让更多类似的基层矛盾在萌芽状态得到妥善解决
忻州市环保志愿者协会的实践,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生动样本:当社会组织真正成为社会治理的“生力军”,基层的矛盾就能少一些“积怨”,多一些“化解”;社会的运行就能少一些“梗阻”,多一些“畅通”这不仅是治理效能的提升,更是社会和谐的生动注脚。
期待未来有更多社会组织以专业与担当,在基层治理的广阔天地中绽放光彩,共同绘就共建共治共享的美好图景(记录者:党永安)责任编辑:丁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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