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动提高全市法院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近日,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邀请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秦珂峰同志以《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规范与实务》为题开展专题辅导。
全市两级法院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全体法官以及负责请示报告工作相关同志参加培训
秦珂峰同志立足自身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以“为什么要请示报告、请示报告什么、怎样做好请示报告”为核心脉络,紧扣中央、最高院、省高院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最新要求,结合近年来全省法院系统开展请示报告工作正反典型案例,从“范围、程序、时限、责任”四要素入手,对哪些事项必须请示、哪些情形可以报告、如何把握请示与报告的区别等重大事项请示报告重点内容进行逐条逐项地深入解读,为全市法院进一步加强和做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提供了理论支撑和方向指引。
此次培训为吉林市法院理清了请示报告工作思路,明晰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各项要求,切实增强了干警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下一步,吉林市法院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持续深化学习成果,把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学习融入日常,突出加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规范化建设,确保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 丁美佳图片来源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责编 张添奥二审 丁美佳终审 李婷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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