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河北法制报现场勘验+上门调解法官高效化解装修纠纷本报讯 (富琛)日前,涞水县人民法院义安法庭通过“实地勘验+上门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促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2023年,郭某某承包了艾某甲、艾某乙位于涞水县某乡的宾馆以及自建房屋装修工程。
郭某某完成装修后,艾某甲、艾某乙认为装修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故拒付部分装修款经多次沟通无果,郭某某遂将艾某甲、艾某乙诉至涞水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经查阅卷宗,并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情,认为该案涉及金额不大、事实清楚,具备一定的调解基础,遂决定优先采用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
调解过程中,二被告坚持认为原告为其装修的卫生间、中央空调等存在质量问题,但原告对此拒不承认双方各执一词、情绪激动,二被告还提出要对房屋质量进行司法鉴定,调解一度陷入了僵局考虑到案件如果进入司法鉴定程序,将会加大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及时间成本,不利于高效化解矛盾,法官果断决定前往二被告的宾馆进行现场勘验。
勘验当日,法官通知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村委会成员一同到场法官对双方存在质量争议的地方逐一进行勘验,并现场拍照、制作勘验笔录,将问题实实在在地摆在双方面前在充分听取双方对现场勘验发现问题的说明后,法官耐心分析、释法明理,引导双方互谅互让、各退一步。
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同意减少部分装修款,二被告当场一次性支付未付装修款至此,该起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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